关于重申监控产品调试完成后必须保存设备配置的通知
2008年2月27日,技术支持中心发布公告,要求办事处新产品支持接口工程师推动渠道工程师和用户在视频监控项目竣工后按照《日常维护指导书》进行日常维护,保证视频监控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行。《日常维护指导书》要求:季度维护时需要备份视频监控系统中重要设备的数据库和配置文件。
近段时间我们了解到某些项目因为实施完成后没有对重要设备的数据库和配置文件进行备份,导致重要设备因故障更换后配置无法恢复。基于此,我们重申上述要求,请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H3C iVS视频监控系统调试完成或发生重大配置变更后需要备份一次重要设备的配置及数据库文件并保存到安全的介质上;
2、对于进入正常运维阶段的视频监控项目,要求每季度备份一次重要设备的配置及数据库文件并保存到安全的介质上;
3、对于视频监控直服项目,请办事处负责项目支持的工程师对重要设备的配置及数据库文件进行备份并保存到安全的介质上,建议在用户处和办事处各存放一个备份。同时,对用户进行维护培训,使其能够按照前面两点对重要设备的配置及数据库文件进行备份。
上文所说的重要设备的含义见下面表格:
解决方案
重要设备
需要收集的信息
iVS8000
VM8000
配置文件(asvmcfg.ini/cccfg.ini)、数据库
DM8000
配置文件、数据库
VM5000
配置文件(asvmcfg.ini/cccfg.ini)、数据库
ECR
配置文件
iVS3000
ISC3000
配置文件
ISC3100
配置文件
ECR
配置文件
详细的技术指导请参考附件《监控数据备份指导书》。
如有问题,请联系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8100504/80081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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