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
增加/修改位置视图
该功能用于增加/修改一个位置视图。
增加/修改位置视图有两种方式:增加/修改一级位置视图和为位置视图增加/修改子位置视图。
增加/修改一级位置视图的操作步骤
- 选择“业务”页签,单击无线业务管理导航树中的[视图管理/位置视图]菜单项,进入一级位置视图管理页面;
- 单击<增加>按钮/点击位置视图列表“”链接,进入增加/修改一级位置视图页面;
- 输入要增加/修改的一级位置视图的名称,选择位置视图的类型;
- 单击<确定>按钮完成增加/修改一级位置视图的操作。
为位置视图增加/修改子位置视图的操作步骤
- 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入某个位置视图的子位置视图/设备列表页面:
1)选择“业务”页签,单击导航树中的[视图管理/位置视图]菜单项,进入一级位置视图管理页面后,单击列表中某个位置视图名称链接,进入该一级位置视图的子位置/设备列表页面;
2)进入某个一级位置视图的子位置视图/设备列表页面后,点击列表中某个子位置视图名称链接,进入该子位置视图的子位置视图/设备列表页面。 - 点击“增加子位置”链接或单击子位置视图/设备列表操作列弹出菜单中“”链接,进入增加/修改子位置视图页面;
- 输入要增加/修改的子位置视图名称;
- 选择位置类型;
- 选择是否热点;
- 如果选择是热点,设置热点扩展属性;
- 选择是否自动匹配虚拟AP。勾选“自动匹配虚拟AP”选项后,与虚拟AP名称相同的AP将自动被添加到此位置视图中,并匹配该虚拟AP在拓扑中的相应位置;
- 默认设为定位AP—勾选此项,设置是否启用默认设为定位AP功能。勾选表示加入该位置视图的AP自动设置为定位AP。定位AP作为定位基站,参与定位;
- 选择是否自动增加AP。勾选“自动增加AP”选项后,请设置AP匹配规则,符合规则的AP将自动被添加到此位置视图中;
- 单击<确定>按钮完成增加/修改子位置视图的操作。
注意事项
- 位置视图类型包括以下四种类型:区域、楼宇、楼层和房间,增加位置视图时默认为“区域”类型。“区域”类型的位置视图可以增加任意类型的子位置视图;“楼宇”类型的位置视图只能增加“楼层”和“房间”类型的子位置视图;“楼层”类型的位置视图只能增加“房间”类型的子位置视图;“房间”类型的位置视图不能增加子位置视图。
- 设置为热点的位置视图不能增加子位置视图。
- 有子位置视图的位置视图不能设置为热点。
- 位置视图可以支持多层次的子位置视图,类似于Windows的文件夹系统。
- AP匹配规则中起始IP地址和结束IP地址的类型必须一致,同为IPv4或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