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P IPv4选路规则如下:
Ø 下一跳(Next_Hop)不可达的路由及其他无效路由不参与优选;
Ø 优选协议优先级值低的路由;
Ø 标签路由(有LSP隧道)优于非标签路由;
Ø 若配置了Preferred-value值,优选值高的;
Ø 优选本地优先级(Local_Pref)最高的路由;
Ø 优选本路由器始发的路由;
Ø 优选AS路径(AS_Path)最短的路由;
Ø 依次选择Origin属性值为IGP、EGP、Incomplete的路由;
Ø 优选MED值最低的路由;
Ø EBGP路由优于联盟EBGP路由,联盟EBGP路由由于IBGP路由;
Ø 优选下一跳(Next_Hop)花费(Cost)值最低的路由;
Ø 优选Cluster_List长度最短的路由;
Ø 优选Originator_ID最小的路由;
Ø Router ID值小者优先;
Ø BGP会话地址小者优先。
以上优选规则是从前到后依次比较的,只有在前一个条件无法选出最优路由的情况下才考虑紧接的后一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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